巴州博湖县博斯腾湖西岸生态环境保护截污(一期)工程通过初步验收 总投资3009万元

2017-05-23 10:17:53 32

  近日,巴州环保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委、住建局、水利局、档案局受自治州博斯腾湖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委托,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共8人莅临博湖县对博斯腾湖西岸生态环境保护截污(一期)工程开展初步验收,县环保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委等部门配合参与项目验收。

  据了解,博斯腾湖西岸生态环境保护截污(一期)工程计划总投资3009万元,其中中央专项投资1209万元,自治区财政投资1200万元,地方配套600万元;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修建截污干渠21.77km,配套建筑物33座,砂砾石道路21.77km,配套33座建筑物包括节制闸6座、分水闸7座、涵闸1座、路涵15座、交通桥2座、涵渠2座;该项目于2014年4月开始实施。

  验收组实地察看现场,听取项目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设计单位关于项目管理、项目实施内容和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汇报,并就有关工程建设问题进行现场问询答疑,随后,查阅审批文件、工程档案、审计决算报告等资料。最后,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完成项目审批的各项建设内容,同意通过初步验收,同时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,做好下一步迎接国家环保部和财政部的验收工作。

  据悉,该项目通过人工截流污水进入芦苇湿地,一方面可以更好的形成芦苇湿地生态环境,另一方面,防止排渠废水进入博斯腾湖,减轻有机物和盐类对湖水的污染,保障入湖淡水质量、降低湖水矿化度和减轻湖区有机污染,有利于恢复湖区生物多样性和保护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。(中新网新疆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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